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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2019年基金申請的政策調整如下:
(一)簡化申請管理
根據中辦、國辦《關于深化項目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》《國wu院關于優(yōu)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的要求,進一步簡化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管理要求。
1、簡化申請材料:
1)取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推薦意見;
2)取消博士后承諾函等。
2、簡化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相關管理要求:從2019年起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,使評審專家關注申請人本人獨立主持科研項目、進行創(chuàng)新研究的能力。
3、落實代表作評價制度:將申請人與參與者簡歷中所列代表性論著數目上限由10篇減少為5篇,使評審專家更加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、貢獻和影響。
(二)加強人才項目統(tǒng)籌協調
從2019年起“干人計劃”青年項目入選者在執(zhí)行期內不能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,具體要求待正式決定。下一步,根據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統(tǒng)一部署,研究制定避免同層次人才項目支持同一人才的進一步規(guī)定。
(三)無紙化申請擴大試點
2019年,除了重點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,進一步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試點范圍。
具體規(guī)定以公布的2019項目指南、申請書模板、申請書撰寫提綱等要求為準。